5月27日,学校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召开八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,会议表决通过了《山东管理学院章程》。
副校长梁守兰、王效彤,校长助理姜学波及大会主席团成员主席台就座,全体正式代表参加会议。会议由王效彤主持。
梁守兰代表学校向大会致辞,对本次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。她指出,章程是进行学校内部治理、保证学校按照国家法律体系和大学发展规律办学的纲领性文件。广大师生员工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深刻认识依法治校对学校治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,深刻认识《章程》对依法治校的根本性、全局性作用。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,贡献聪明才智,使《章程》更加科学规范、更加符合实际,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。
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副组长、高等教育研究室、教学督导室主任韩清恩就章程的基本框架、法律依据、基本原则、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说明。 各代表团分别由代表向大会汇报代表们讨论和审议学校《章程》情况。一致认为,学校《章程》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,立足学校发展实际,坚持依法治校、民主公开、改革创新、务实管用的原则,在深入总结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、凝练学校改革发展成就和制度成果的基础上,对学校办学类型与发展定位、学校性质与职能、学校领导体制与决策机制、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重要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,内容全面,重点突出,文字精炼,结构合理,为学校依法治校提供了基本准则和依据。 校工会主席马秀萍宣读《山东管理学院第八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》,《决议》获表决通过。《决议》号召,各位代表要及时向全校师生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,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学校章程重要性的认识,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和改革意识,认真学习章程、研究章程、落实章程,积极投身到学校创新转轨、特色发展各项工作中,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而不懈奋斗!
(供稿:宣传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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